(资料图片)
1、 贯彻、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及市委、市政府。
2、县委、县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。
Copyright © 2015-2023 京津冀快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2022022245号-12 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